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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潮流服飾評估指南
新品潮流服飾評估指南

出售潮流服飾新品,必須滿足以下條件詳情請見下方說明。

出售條件

出售時請達到以下所有條件。

新品、未曾使用 (購買時在店內試穿可出售)

商品本身和配件無髒汙、破損

配件齊全

收納配件的袋子不包含在配件範疇

配件

積木熊的外裝紙箱(專用紙箱)

積木熊的外裝紙箱(專用紙箱)並非必要配件。

盒子(印刷外盒與包裝)為必要配件,請務必與商品同包裝。

 

 

廠商標籤

即使標籤未綁在商品上,仍可以新品類別出售

若廠商標籤為拆掉狀態,仍應與商品一同售出

 

 

原裝商品未附贈的標籤

鑑定牌(無論敝司或其他公司)等非官方附贈的標籤,因作業關係,將於檢驗時作廢。

其他公司所附的鑑定證明(包含布貼與標籤),也將基於作業原因作廢。

因此若鑑定後才取消交易時,返還商品時標籤可能已被移除。

敬請見諒。

不負責補償標籤。

 

 

標籤、購物袋、貼紙布貼(包含贈品)

不得出售標籤、購物袋、貼紙、布貼,亦不得將其作為配件與商品同包裝出貨。

當發現同包裝出貨時,將依UP判斷決定是否作廢。

商品狀況的注意事項

個體差異出廠不良

若為廠商工廠出貨時得以確認的狀況,且其狀況在新品正規品的個體差異範圍內,則通過UP的評估基準。

關於商品的狀態評斷基準,詳情請見新品潮流服飾品質評估指南

 
禁止出售商品

符合以下狀況者,不得以新品類別出售。

・已穿過之商品(購買時在店內試穿不在此限)

・欠缺配件的商品

・髒汙、變色、變形之商品

・年久劣化,導致髒汙或變色之商品

・嚴重起皺以及有毛球等問題的商品

・有破洞,或無法拉拉練等具有損傷之商品

・無法確認是否能運作的商品(如時鐘沒電等)

・有附個人名字的商品

・經非原廠維修過的商品

・商品有菸、香水、殺蟲劑等原裝品沒有的異味

UP未登錄的商品 (與出售型號相異之商品)

・標籤、購物袋、貼紙、布貼等商品

・香水、化妝品等藥妝

・開封過的內衣褲商品

・贈品等非賣品

・有仿冒品疑慮之商品

當敝司判斷出售仿冒品者有惡意,或明知為仿冒品仍販售者,將要求支付商品金額(出售金額)50%的違規罰金。